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2-07-01 【打印此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标准物质管理,切实提升标准物质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为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参照《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目录》,对辖区内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基本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牵头组织有关技术机构开展国家一级标准物质量值核查,检查标准物质量值与不确定度是否与标准物质定级证书相一致。
《通知》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标准物质管理,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动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能力和水平提升。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为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参照《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目录》,对辖区内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基本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牵头组织有关技术机构开展国家一级标准物质量值核查,检查标准物质量值与不确定度是否与标准物质定级证书相一致。
《通知》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标准物质管理,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动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能力和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