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金刚部件险酿大祸 家长买玩具先看3C认证
新年时间,许多孩童收到家长及亲朋好友送的各类玩具,让孩子们玩得不亦乐乎。但是,许多家长在选购玩具时只思考孩童的喜爱及报价要素,对玩具的安全性通常不行注重,一旦采购了残次玩具,将直接对孩童的生命安全形成要挟。近来,李沧区工商局便接到市民李先生采购到残次玩具的投诉。
据李先生介绍,春节前他预备送给三岁的儿子禹禹一份春节礼物,思考到儿子平常热爱变形金刚,李先生便到李沧区某批发市场进行选购。在批发市场某货摊李先生看中一款变形金刚玩具,摊主也一向向李先生引荐,称该款变形金刚玩具是“最新商品”,功能强大。当李先生向摊主问询该款变形金刚玩具是不是合适三岁孩童时,摊主许诺没有问题。所以李先生便采购了该款玩具送给儿子。
三岁的禹禹对这款“变形金刚”也爱不释手,可当新年假期的一天李先生在忙乎家务时,俄然看到惊心的一幕:三岁的禹禹很轻松地将变形金刚的一个小部件拆开了下来放到嘴里!惊慌的李先生当即让禹禹“吐出”部件,随后李先生对变形金刚玩具进行了检查,发现该款变形金刚的许多部件都很细微而且易于拆开。“幸而发现得早,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李先生对此仍心有余悸。工商执法人员检查了李先生带来的玩具外包装,发现包装上没有印有“3C”强行认证标志及适用年纪约束正告提示。
随后工商执法人员依据李先生供给的地址来到李沧区某批发市场的货摊进行查询。在该货摊执法人员发现李先生采购的这款变形金刚玩具及其他相似玩具仍在出售,这些玩具的包装上均没有印有“3C”强行认证标志,有些玩具没有标明年纪约束正告。工商执法人员依法责令摊主将这些未印有“3C”强行认证标志及未标明年纪约束正告的玩具下架中止出售,交还李先生采购费用,并将对该货摊的运营行动作进一步查询。
工商执法人员提示消费者,因为孩童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不合格的玩具很容易对孩童发生安全要挟。《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中依照3岁和8岁两个年纪段对孩童玩具进行了等级区分,并对一些含小零件的玩具需求贴上年纪正告图标,如“正告!内含小零件不合适3岁及以下孩童运用”、“内有小插件,请在大人监督下运用”等标语,一起规则,没有到达新标准的孩童玩具禁绝出厂出售。一起,国家对塑胶玩具、电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实施强行性认证准则,在采购玩具时,要注意包装或标识上必须有“3C”认证标志。一起要检查有无安全警示语,玩具隐含的一些危险性,生产厂会经过警示语做出提示,如“非救生用品,只能在浅水中运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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