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1 【打印此页】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近期对CQC-C2401-2019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家用燃气器具》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主要修订内容
1、 修改4 认证单元划分原则;
2、 删除附录A.1“烤箱门开闭时:主燃烧器燃烧稳定性、小火燃烧器燃烧稳定性”、“烤箱控温器工作时:燃烧稳定性、火焰传递”检验项目。
3、 修改附录B.1 家用燃气灶关键零部件和附录B.3燃气采暖热水炉关键零部件;
4、 调整附录C中调整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频次;
5、 附录D中增加“D.8内部质量审核”内容。
二、 实施要求
本次细则修订不涉及已颁发CCC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
本细则自2020年12月09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