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4-17 【打印此页】
4月3日,经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已组织完成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试点优选工作,并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予以公布。
其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共50个,《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共18个。至此,两大清单正式实行品目制管理。
其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共50个,《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共18个。至此,两大清单正式实行品目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