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II型自愿认证通用规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2 【打印此页】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简称“CQC”)近期对CQC12-000001-2020《Ⅱ型自愿认证通用规则》进行了修订,涉及业务为107大类(注:该业务适用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主要修订内容
1、 优化获证后监督检查方式(涉及第3、8节内容)。
2、 个别文字编辑性修改。
二、 执行新版Ⅱ型自愿认证通用规则的要求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CQC将依据修订后的文件进行相应的认证活动。
2、 本次修订不涉及已发Ⅱ型自愿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
一、 主要修订内容
1、 优化获证后监督检查方式(涉及第3、8节内容)。
2、 个别文字编辑性修改。
二、 执行新版Ⅱ型自愿认证通用规则的要求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CQC将依据修订后的文件进行相应的认证活动。
2、 本次修订不涉及已发Ⅱ型自愿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