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0 【打印此页】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近期对CQC31-465318-2016《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则》 进行了修订,涉及业务小类:701419。
一、 主要修订内容
1、 更新4.1.1产品基本要求标准,GB 7000.1-2015代替GB 7000.1-2007,GB/T 17743-2017代替GB 17743-2007;
2、 修订5.2.2检验项目及要求,对于LED灯具增加可选检测项目;相应的5.2.3 LED灯具增加可选检测阶段;
3、 修改9 复审要求,删除产品检测要求;
4、 修改10认证证书 ,LED灯具证书的发放程序;
5、 证书有效期由4年变更为5年;
6、 修改认证标志的使用;
7、 增加13认证责任和14技术争议与申诉。
二、 实施要求
1、 自2021年11月15之日起,中心将采用修订后的认证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
2、 对于已获证书,复审采用修订后的认证规则实施; 此次变更仅涉及需变更寿命结论或需复审的证书;证书有效期的变更于复审时进行。
一、 主要修订内容
1、 更新4.1.1产品基本要求标准,GB 7000.1-2015代替GB 7000.1-2007,GB/T 17743-2017代替GB 17743-2007;
2、 修订5.2.2检验项目及要求,对于LED灯具增加可选检测项目;相应的5.2.3 LED灯具增加可选检测阶段;
3、 修改9 复审要求,删除产品检测要求;
4、 修改10认证证书 ,LED灯具证书的发放程序;
5、 证书有效期由4年变更为5年;
6、 修改认证标志的使用;
7、 增加13认证责任和14技术争议与申诉。
二、 实施要求
1、 自2021年11月15之日起,中心将采用修订后的认证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
2、 对于已获证书,复审采用修订后的认证规则实施; 此次变更仅涉及需变更寿命结论或需复审的证书;证书有效期的变更于复审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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