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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辆动力电池CQC标志认证实施要求变更及执行新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2  【打印此页
      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已于2020年5月12日发布,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代替GB/T 31485-2015和GB/T 31467.3-2015;相关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的相关标准,GB/T 38661-2020 《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已于2020年3月31日发布,并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GB/T 39086-2020 《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功能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已于2020年9月29日发布,并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为此,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对CQC12-464221-2017《车辆动力电池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涉及业务类别号为013057。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 规则名称由《车辆动力电池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变更为《车辆动力电池安全认证规则》,规则编号不变;
      2、 扩大原认证规则中的产品范围,增加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
      3、 认证依据标准GB38031-2020代替GB/T 31485-2015和GB/T 31467.3-2015;增加GB/T 38661-2020和GB/T 39086-2020;
      4、 认证标志修改为“CQC基本认证标志”。

      二、 执行新版认证规则及标准的要求
      1、 本次修订不涉及已发证书转换工作;
      2、 自2021年2月8日起,CQC将依据修订后的认证规则实施认证。
      3、 新申请认证的产品需按照标准要求(含实施日期要求)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