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发布童车、玩具3C认证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7-03 【打印此页】
根据《认监委关于发布玩具、童车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20年14号公告),玩具、童车类产品强制性认证新版实施规则进行换版,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公告同时要求,为配合新版实施规则有效实施,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和新版实施规则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CQC按要求制定了CQC-C2201-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童车类产品》及CQC-C2202-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玩具》。
CQC按要求制定了CQC-C2201-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童车类产品》及CQC-C2202-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玩具》。
2020年7月1日起,该细则正式实施。已经颁发的有效3C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后期可采取到期换证、标准换版、产品变更等方式自然转换至新版实施规则认证证书。
详情可点击以下链接:
https://www.cqc.com.cn/www/chinese/c/2020-07-02/5565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