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美国加州将实施与隐私保护相关的两部新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09 【打印此页】
早在2018年,美国加州相继通过了与隐私保护相关的两部新法规:《加州消费者隐私法》(CCPA)和《信息隐私:联网设备》(CA SB 327&CA AB 1906),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受管控的联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1、联网智能玩具和婴儿监护器
2、联网安防产品,如智能门锁
3、联网智能摄像头、智能电视、智能音箱
4、联网智能可穿戴设备
5、智能冰箱、洗衣机等联网家电
6、智能家居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