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5日起,阿曼空调能效开始强制执行
发布日期:2019-08-20 【打印此页】
依据The Directorate General for Specifications and Measurements (DGSM)公布的法令(107/2018)规定,若空调能力不超过70,000 Btu/h(20 kW),则其必须满足GSO 2530:2016的MEPS和标签要求,并在相应官网上注册后,此空调产品才可以进入阿曼市场。
受管控的空调类型:
窗机:测试标准GSO ISO 5151;
分体式一拖一非管道空调:测试标准GSO ISO 5151;
分体式一拖一管道空调:测试标准GSO ISO 13253;
阿曼能效注册所需的基本文件:
符合法规要求的能效测试报告;
通用申请表或阿曼网站能效注册申请表;
产品铭牌、GCTS编号、英阿双语说明等资料。
受管控的空调类型:
窗机:测试标准GSO ISO 5151;
分体式一拖一非管道空调:测试标准GSO ISO 5151;
分体式一拖一管道空调:测试标准GSO ISO 13253;
阿曼能效注册所需的基本文件:
符合法规要求的能效测试报告;
通用申请表或阿曼网站能效注册申请表;
产品铭牌、GCTS编号、英阿双语说明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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