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对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的主要修订意见征集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GB/T 2313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标准的修订,并现公开征求意见。修订主要有几个方面:对“座圈加热性能”中从座圈温度和座圈温度的均匀性两个方面对产品进行考核;“清洗性能”完善了在原方法的基础上的清洁率的评价方法;从吹风温度、吹风风量和吹风噪声三个方面对产品“吹风性能”进行考核。并将“电子坐便器”改为“电坐便器”。
本次标准修订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子坐便器”改为“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
在第1章“范围”中,“本标准适用于在家庭、商店、学校等场所,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电驱动的坐便器”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在家庭及类似场所使用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单相电坐便器”,删除“本标准不适用于模制式、包装式、冷冻式以及真空式坐便器,也不适用于与电子坐便器配合使用的冲水水箱部分”;增加“本标准不适用专门用于医疗用途的电坐便器”;
第3章“术语与定义”中,重新定义了“电坐便器”,增加了“标准运行模式”、“喷淋系统”、“吹风系统”、“座圈加热系统”、“用电量”、“用水量”、“感知能力”、“学习能力”、“记忆能力”等;删除了“贮热式电子坐便器”、“快热式电坐便器”、“模拟负载”、“清洁性能”和“最高水温”等;
第4章“分类与型号命名”中,规格型式增加“喷淋加热方式”,并将功能形式进行了细化;增加了按“控制方式”分类;器具的规格在型号中以器具的“最大输入功率”表示修改为以“最大清洗流量”表示;
第5章“要求”中,修改了5.1使用条件;删除5.2试运转;在5.2“清洗性能”中,对5.2.1“清洁率”划分了A、B、C、D四个等级;增加了5.2.2“清洗流量”;增加了5.3“吹风性能”和5.4“座圈加热功能”的内容;修订了5.5“用电量”要求,并将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增加了5.6“用水量”,并将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将原“整机寿命”改为5.7“耐久性”,同时完善了考核内容,并将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增补了5.8对器具抗除菌、除异味功能的要求;对5.9“结构及材料”作了修订;
第6章“试验方法”中,完善了6.1“试验要求”和6.2“仪器仪表及精度”;在6.3“清洗性能”中,修改了6.3.1“清洁率”试验内容,完善了6.3.2“清洗流量”的试验方法;增加了6.4“吹风性能”的各项试验方法;增加了6.5“座圈加热性能”的各项测试方法;修订了6.6“用电量”的测试方法;增加了6.7“用水量”的测试方法;重新规定了6.8“耐久性”试验的方法;提出了6.9“抗菌、除菌能力”的试验方法;
第7章“检验规则”中,对“出厂试验”项目作了重新规定;并对相关文字表述做了编辑修订;
第8章“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中,对8.1 “标志”和8.2“使用说明”的内容,作了重新规定;补充了8.3“包装”的内容;
将原“附录A(规范性附录)清洁性能试验方法”修订为“附录A(规范性附录)清洁率试验方法”;删除原“A.2.1耐水砂纸”,由图A.1试验基板代替;将原“A.2.2模拟人体排泄物”符合SB/T 10309要求的黄豆酱修订为“A.1模拟人体排泄物”的模拟人体排泄物的配方和方法;删除原“A.3模拟负载”;将原“A.4试验步骤”修改为“A.3试验步骤”并对内容进行了修改、扩充及完善;
删除原“附录B(资料性附录)模拟负载”,增加“附录B(资料性附录)除菌性能试验方法”;
增加“附录C(资料性附录)除异味性能试验方法”。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意见反馈将于2018年3月22日截止。本标准明确标注内容和标注方式,确保各项消费信息的公开与对称,确保产品能够给消费者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