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新西兰将LED灯泡和小夜灯纳入强制认证要求
发布日期:2018-01-05 【打印此页】
近日,新西兰、澳大利亚标准局对电子电气产品合规标志标准进行了修订,将LED灯泡,小夜灯等6类产品新增到强制认证产品范围,并于2018年6月1日起,进入澳洲市场的LED灯泡和小夜灯等产品必须先申请SAA认证(即强制性安全证书)。
该修订扩展了管控产品列表,重新划分了部分产品的安全级别,还更新了部分产品的定义。
此次修订具体内容包括:
一、新增澳大利亚Level 3 强制管控产品
二、新增新西兰Level 2 产品
平衡车、直流/交流电动汽车(EV)充电桩、电缆组件、带线控制和保护装置,这几类产品自2017年6月30日起,若销往新西兰,至少需提供符合标准的相关测试报告(也可申请安全证书);
三、进行了安全级别划分
自2018年6月1日起,柔性加热垫、地板抛光机/洗涤器、电视接收器这三类产品从澳大利亚Level 3 产品降为Level 2 产品,同时从新西兰Level 2列表中删去。
四、产品定义更新
将出口至澳洲的相关灯具生产企业:要新版标准进行学习研究,做好技术贸易措施的应对,要重视澳洲此次电子电气产品标准修订,一旦因为产品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被澳洲市场抽查并通报,将会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